一、收费依据
辽价函[2017]6号。
二、收费对象
1.因公出国签证申请人;
2.日本劳务签证申请人;
3.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。
三、收费项目及标准
1.沈阳、大连签证代办费(当地):200元/人/次/国;
2.沈阳、大连签证代办费(异地):300元/人/次/国;
3.北京地区签证代办费:300元/人/次/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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