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外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

一、收费依据

辽价函[2017]6号。


二、收费对象

1.因公出国签证申请人;

2.日本劳务签证申请人;

3.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。


三、收费项目及标准

1.沈阳、大连签证代办费(当地):200元/人/次/国;

2.沈阳、大连签证代办费(异地):300元/人/次/国;

3.北京地区签证代办费:300元/人/次/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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